学校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家“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”实施方案和《全国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发挥我校作为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作用,培养一批具有知识产权事务操作能力的专业人才,推动高校知识产权知识教育的开展。我校决定举办“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培训班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
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二、培训内容:
内容主要包括:知识产权概论、知识产权保护、专利信息的运用、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、当前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等。
三、培训师资:
汕头大学法学院教师、汕头市知识产权局、汕头市工商局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汕头海关等相关人员。
四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1、培训时间:2011年12月10日、11日和18日三天(具体时间另作通知)
2、培训地点(E 301,初定)
五、报名方式
六、培训费用
培训和教材均免费。
七、证书登记
考核合格后,由省知识产权局颁发“广东省知识产权培训结业证书”。